公益性岗位补贴办理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03-13 来源: 作者:人社局
法律依据
鄂人社函[2011]47号文件
鄂财社规[2011]19号文件
受理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单位(企业)。就业困难人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残疾人;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申报材料
(1)申请书;(2)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3)公益性岗位认定表;(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5)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享受补贴人员户口薄复印件;(7)就业援助对象证明;(8)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9)工资表;(10)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复印件;(11)劳动合同复印件;(12)申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13)用人单位负责人、公益性岗位人员、人社中心负责人三方合影;(14)人社中心调查报告;(15)用人单位承诺书。
办理流程
单位提出申请及招人计划,经钟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核批后,单位携公益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材料于每年三月底到钟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报上年度补贴,经钟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汇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科)共同审核后并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门抽审合格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办理时限
每年三月底
办理部门/机构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扶持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724-69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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