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流程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03-13 来源: 作者:人社局
法律依据
鄂政发[2008]60号文件
鄂财社规[2011]19号文件
受理条件
1、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
申报材料
(一)企业(单位)申报所需资料:1、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2、《登记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4、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5、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所需资料:1、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登记证》复印件;4、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
办理流程
1、企业(单位)携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到钟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经钟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汇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科)共同审核后并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门抽审合格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2、就业困难人员携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到钟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经钟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汇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科)共同审核后并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门抽审合格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申请者。
办理时限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机构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扶持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24-69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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