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试点灌区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12-07 来源:bet-356体育投注网 作者:李巧玲 杨家锋
近日,市物价局发出备案通知,同意石门灌区二支渠末级渠系农业水价备案标准,标志着我市农业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正式建立。
按照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农业供水价格实行分级定价,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和重点小型灌区农业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末级渠系水价由农民用水者协会与农民协商定价;在终端用水环节区别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实行分类水价。
这次通过的末级渠系农业水价备案标准为:粮食作物每立方米0.04元、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每立方米0.08元,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石门水库农业灌溉工程水价仍按每立方米0.05元标准执行,实际执行终端水价:粮食作物为0.09元/立方米;经济作物为0.13元/立方米。(李巧玲 杨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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