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物价局政务公开-主要职责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8-01-05 来源: 作者:钟祥市物价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价格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建议,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二、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政策;制定本市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三、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受理价格举报;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五、负责全市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价格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及局属单位职责
一、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价格监测科)
承办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会议组织、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公务接待、政务督办等日常政务工作;承办全局财务工作;承办全局政工人事工作;承办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文明创建、档案、计生等方面工作;承办价格监测工作,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汇总和上报;编发《钟祥价格信息》。
全面推进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做好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研究、提出“谁执法,谁普法”规划和年度学法计划;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等工作;承担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办理因相对人不服物价部门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及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对本单位内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案卷质量考评工作;完善局机关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单位(家庭)创建考评工作。
(三)农产品与医药价格科
贯彻落实国家重要农产品价格政策;贯彻执行省、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落实药品价格政策;
(四)环境与资源价格科
贯彻落实国家电力、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提出全市天然气、供热、城市和水利工程供排水、供热等资源价格改革方案及调整意见;贯彻执行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等环保收费标准;协调有关部门环境与资源价格工作。
(五)收费管理科
负责全市国家机关收费和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的收费以及教育、交通行业收费和价格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价格政策,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制止乱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
(六)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
负责全市工业品价格管理及相关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或调整本级管理的收费及服务价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收费及服务价格调整及改革方案;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经营性收费的年度统计工作。
二、局属单位职责
(一)钟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负责郢中城区价格监督检查、反价格垄断及反价格欺诈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郢中城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并对价格违法行为和乱收费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上级物价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监督郢中城区经营者和收费者对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受理郢中城区价格举报并及时查处、反馈;推进全市价格诚信工作。
(二)农村物价检查所
负责全市农村价格监督检查、反价格垄断及反价格欺诈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村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并对价格违法行为和乱收费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上级物价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受理农村价格举报并及时查处、反馈。
(三)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承担国务院、省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地方开展相关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监审工作,为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举行的价格听证会提供成本监审资料。承办上级和本级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成本调查工作。
(四)价格认证中心
1、涉嫌违纪案件;2、涉嫌刑事案件;3、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4、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5、国家赔偿、补偿事项;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
对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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